CindyLinz
2016.4.17

台灣人的兩個考驗

最近,在台灣人的面前,有兩個考驗,考驗著我們將選擇未來要生活在怎樣的社會,人治的社會、或法治的社會。作出的選擇不會立即生效,但是會漸漸把我們的社會往那邊帶。

台灣人國際詐騙集團辦案效率

其實是只針對中國的詐騙集團,因為中國特殊的權力結構造成中國人特別容易受騙,只要符合口音的歹徒宣稱自己是公安,如果被害人沒有特殊背景,當下不敢多問,也沒有管道查證。不過台灣民眾似乎大多理解為「國際詐騙案」,是揚名國際的台灣之恥。不過這不是本篇重點,我們就先隨意當國際詐騙理解好了。

最近有兩批以台灣人為主謀的詐騙集團在國外被逮捕,一團在肯亞、一團在星馬,除了留滯當地的團員以外,肯亞團的台灣成員送往中國,星馬團的台灣成員送往台灣。

中國與台灣呈現出來的辦案效率差異非常大,送到中國的肯亞團嫌犯立即被押起來,雖然還沒有中國法院的判決,但其中兩人在幾天之後即在中國的國家通訊社新華社的報導中認錯;而送到台灣的星馬團嫌犯,是當晚簡單偵訊之後即因尚無犯罪事證所以先讓他們各自返家。

嗯,台灣這邊其實是列為限制出境,等待中國把證據傳來以後再行約談,只是許多新聞沒有提到。不過這也不是本篇重點,也先隨意。

我猜這是中國有意設的局,包括讓星馬團的人順利回台,而且又先扣著證據不給,這樣更容易凸顯台灣司法系統如何無效。不過這反正不是我們台灣民眾努力能改變的部分,那也不在此著墨太多。

這是人治與法治的差異。(雖然台灣仍不算是及格的法治國家,但若與中國的法治程度相比,那算是非常高了。)法治要求警政執法過程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而為,如果法律上說證據不足不能把人留置,那麼就只能先放回家,就算有上層說這次情況特殊必須把人留下,而基層遵命照做了,之後責任會照樣追究,不會因為有老闆撐腰就沒事,所以人是留不住的。而在人治國家,上頭可以自由裁量的空間非常大,他可以因為他覺得情節重大、或是民怨沸騰、情況特殊,靈活採取各種手段,如果覺得有必要,也可以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把人留置。

我們有兩個方式會往人治移動。一個方式是讓台灣也跟中國一樣,放大執法者自由裁量的空間,上面覺得你看起來可能有罪,可以採取任何可能的手段來限制你與取證;另一個方式是選擇性地外包給外國,但選擇的規則沒有寫成成文的法律或設計一套法定程序,而是由「上面」決定哪個案子要把人接回來哪個案子留給外國審(如果是一律盡力全接或一律丟給外國人處置就不算是人治)。

蔡英文帶來的誘惑

中國這樣安排,應該是給 520 將上任的蔡英文與新內閣團隊出的難題,題目很難,他們不一定能處理得好。

如果台灣新政府處理得不漂亮,特別是如果出現讓台灣人覺得沒魄力、對罪犯軟弱的部分,他們應該會推給(或是說明,基本上是同樣的動作,只是聽者主觀認定不同。)制度綁手綁腳,這考驗我們到時候除了罵政府軟弱無力之外,會不會開始希望政府有更多靈活動手腳的空間,漸漸走向更人治的社會。

而聽說蔡英文是談判高手,也許他會想出我們現在都想不到的妙手,八面玲瓏解得漂亮。如果真這樣發生了,這仍是對台灣人的考驗,看台灣人會不會因此而嚮往人治的制度,把更多權力空間讓渡給這看起來很英明的新總統,讓他施展起來更厲害。

選擇人治或是法治

人治與法治的價值選擇,是在選擇要把每一個案件都當個案以特別的方式處理,還是選擇立下通則讓各案一起適用。如果我們縮小目光,每次只看一個或兩個案子,人治的制度有很大的優勢,它不存在訂立通則時沒有想到的盲點,針對一個案子作特殊處置的時候也不用擔心打破原則或牽連別的情況,而且就算發生處置不當的時候,它還能夠給人強烈的希望,下次萬一是自己遇到類似處境,也不一定會一樣衰。

然而人治社會的美好通常都只有在一時的、表面看得見的部分。

沒有人應該擁有過大的權力。台灣的人口很多,對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來說,台上的政治人物大部分都不是你所熟識的;台上的政治人物也沒有人能熟識大部分的台灣人。這樣陌生疏離的關係,遠不及親戚朋友間的關懷與信任,連親戚朋友都偶爾背叛反目,更何況是這麼陌生的人,他不記得你的名字、也聽不見你的哭泣,我們不該完全地相信任何一個這麼疏遠的人,交給他過大的權力。在大家看不見的地方,或是能夠有效封口滅口的情況,能阻止統治階級選擇犧牲掉陌生的你我來成就他自己利益的,只有他的良知。依賴一個我們不熟悉的陌生人的良知,這非常不可靠。而人治的環境會給統治階級創造很多大家看不到的空間,也讓他們很容易作到封口滅口。

雖然前面說不是本篇重點,不過還是可以想像一下為什麼只要自稱是公安,中國人民就很容易受騙,這不是中國人民笨,是只要人民被擺在那樣的環境底下就會容易被騙。

常聽到一些長輩們感念過去的戒嚴時代,政府很有效率地大破大立,政府官員只要拿出直尺與紅筆在地圖上面劃一條線,馬上就開出一條筆直的高速公路。也許是距離產生美感,伴隨的威脅已經遠去,他們不再記得這條紅線有時也會劃過自己的家。那條線要拉在哪,不是根據你平常有否行得正坐得直,而是下筆官員自己的判斷,他有可能是為了公益,也可能是為了私利,可能只是你的鄰居曾經無意間得罪過他的朋友。我們不會知道他下一次會依據怎樣的標準,下一次被選擇犧牲的會不會是你。

犯罪集團很可惡,受害的人很可憐,能有效懲罰犯罪者(如果假設他們最後會被確認真的是犯罪者)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我們真的會希望台灣的司法可以怎樣硬起來或行事更加靈活,但是我們要小心想想我們該怎麼達到,千萬不能輕率地開放過大的空間,讓這社會往人治的方向移動,讓執法變成戒嚴時期的那條紅線,僅管可以變得很有效率,但它不會每一次都為了正義,它會有時候為了一些人的私利而劃在好人的頭上。

這意向的選擇不會造成立即的影響,但它會漸漸影響我們的社會往那個方向偏過去。台灣的政治人物靠的要嘛是財力要嘛是民意,民意往哪邊偏,就會吸引越多的政治人物往那邊偏,它會形塑我們未來國家社會的樣貌。我們作出選擇,不要在我們憤怒或者悲傷的時候,因為激動狀態會讓我們集中注意於處理眼前的狀況,會讓我們暫時變得短視,過於放大解讀眼前看得到的部分,此時作出的選擇容易為了眼前而犧牲掉太多的未來。待心情平靜以後,再好好想一想,我們希望建構怎樣的社會。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