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Linz
2014.4.6

過半數的民代 = 過半數的民意? -- 膨脹的權力槓桿

先用商業模式來作例子:

如果我擁有一間公司 51% 股權,我可以完全控制一家公司。理論上我應該要出這間公司資本額 51% 的錢。我錢出得最多,所以事情都是我說了算。

如果我用一間控股公司來控制這間公司,這控股公司擁有這間公司 51% 股權,那麼這控股公司就可以完全控制這間目標公司。而我,如果擁有這控股公司 51% 股權,我就可以完全控制這間控股公司,然後再完全控制這間目標公司。這時候,我出的錢只需要 51% × 51% = 26%

如果我在這間控股公司背後再加一層控股公司,我需要出的錢可以再乘以 51%。如果再再加一層,我出的錢就算不到 9% (實際上只需要 7%),仍能完全控制這間目標公司。完全控制的意思是說,當面對決策的時候,就算金額總數佔資本額 93% 的其他出資者的意見一致,而且一起反對我,這公司要如何走,依然是我說了算。(按:以數學語言來說,對任意給定的正數門檻,就存在一個足夠多的層數,使得要完全控制一間公司實際必須擁有的股權比例可以小於這個給定的門檻。這個叫作「要控制一間公司所必須擁有的股權比例趨近於0」。對吧對吧!高等微積分是這樣教的對吧!)

舉一個比較有 fu 的虛構例子 (如果名字有雷同既視感,就當是巧合吧!) 有一家叫作立法院的公司,其股權分為 113 股,其中 1 股為公司庫藏股,另外有 65 股由中國國民黨控股公司所持有;中國國民黨公司背後是國民黨全代會公司,下一層是中央委員會公司,再下一層是中常會公司,然後中常會公司的董事長姓馬。

會產生這樣 7% 控制全局的荒謬感,是因它累積了每一步化零為整時所產生的誤差。從原始設計的精神來看,我們希望佔比較大股份的聲音可以有比較大的影響力,希望絕對多數的股份可以有絕對的控制力 (我是說商業,不是說民主),然而透過控股公司一層一層操控的時候,每一層都會經歷意見的化零為整。因為公司是一個整體,儘管內部可能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最後吵架決議完,對外只能剩下一個聲音,所以就會有一個四捨五入的動作。如果不考慮控股公司,只作一次四捨五入,我們可以保持多數仍然是多數;然而作了好幾層巧妙設計的四捨五入之後,每一層都鬥掉一部分反對聲音,最後勝出的就有可能是極少數的意見了。

以上都是商業的遊戲規則,而在政治權力這邊,情況是更複雜的。例如說,每一個國民黨立委都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脫黨表態,冒著黨紀或是下屆不被提名參選的風險,選擇下一屆以無黨籍身份跟到時候黨內提名的人選競爭 (1992年的趙少康有這樣的能耐)。這邊立委們要考慮的其實不是該選區 51% 的民意,而是該選區 51% 的選票,要考慮能否動用國民黨的經費,國民黨內明星的站台支持,還有他以前如果有贓過的話會不會被目前實際由國民黨主席控制的東廠特偵組追殺等等。而我們要考慮的,是台灣有幾個當年的趙少康。

我們也不能輕率籠統地說「儘管如此,選民當初也是經過考慮評估過這些問題之後,仍然決定把票投給現在的這些代表的」。以 7% 出資就能控制整間公司的機制,這種顯而易懂的遊戲規則就已經不是大部分的人都想過的了,而有去理解沒有明說的政治權力規則的選民,只會更少的。這是代議民主與生俱來的缺陷,我不是說因此我們要完全以直接民主來摒棄代議民主,但是我們不能假裝代議民主沒有這個問題,也不能假裝這個問題不嚴重。

過半數民代 = 過半數民意?這不是一條不容懷疑的鐵則。它有時候是,而且我們也希望它是,但我們要記得它有時候會失靈。所以我們不能直接拿它作為立論的基礎,想應用它的話,需要先更細膩地量化分析它背後每一層之間發生了什麼故事。沒有去細算這其中每一層的每一因素的影響力還深度倚賴這假設而作出的結論,其推論過程就是錯的,如果結論正確,那是矇對的。

註:我這裡沒有主張太陽花學運就代表過半數民意,民意到底如何需要另外去參考題目中立的民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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